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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查报告(精选7篇)_离婚原因调查报告
栏目: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18

  离婚调查报告(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离婚原因调查报告”。

  有人说,当初选错了;有人说,是因为性格不合,感情不和;有人说,为财产,起纠纷了;有人说,是生理缺陷,不过,也有夫妻在申请离婚时,很坦诚地写出离婚原因:第三者介入,离婚调查报告。都市婚姻观察谁动了你的婚姻?有人说,当初选错了,不该娶她或不该嫁他;有人说,是因为性格不合,感情不和;有人说,为财产,起纠纷了;有人说,是生理缺陷,不过,也有夫妻在申请离婚时,很坦诚地写出离婚原因:第三者介入。昨日,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通过重庆晨报发布第一季度重庆婚姻报告说,第一季度,重庆有10万对情侣变夫妻。不过,在婚姻路上分道扬镳的夫妻也多,有27535对夫妻成陌路人。其中,548对夫妻在申请离婚时,在离婚一栏,直接填写了因为“第三者介入”而离婚。根据数据,“第三者介入”成为导致我市离婚夫妻分道扬镳的第三大原因。尽管因“小三”介入导致婚姻出现问题的人数,远远超过离婚登记显示的数据。但这说明更多夫妻坦然面对现实。2011年第一季度全市婚姻登记情况导致离婚的五大原因平均每一天,差不多有1100对情侣成夫妻,但也有330多对夫妻变路人。昨日,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通过重庆晨报发布第一季度重庆婚姻报告说,在已经过去的第一季度,共有101048对情侣结婚,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0%。同时,离婚的人数也不少,共有27535对,其中有548对离异夫妻坦承离婚原因:是“小三”搅局。而根据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的第一季度数据,“小三介入”排在夫妻离婚原因的第三位。结婚每天千对情侣成夫妻一个单位的同事,朋友的儿子或女儿,甚至同过窗的同学,身边的亲友,他们哪一天去了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扯结婚证,你不一定知晓,调查报告《离婚调查报告》。不过,他们举行结婚庆典,你一般都会参加。今年以来,大家是不是发现参加婚礼的频率更高了,被红色炸弹炸中的机会更多了?其实,这再正常不过。因为今年的第一季度显现出来,今年已成结婚旺年。为什么呢?因为第一季度,就有101048对结婚,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0%。一般一个季度的结婚登记量,在7万对左右。复婚4449对吃“回头草”有句俗话是这样说的,叫“兔子不吃窝边草”。意思就是说,不在同一单位谈恋爱、不在同一圈子耍朋友。接下来是“好马不吃回头草”,用于爱情或婚姻,说的是既然分都分了,离都离了,不再和好。不过,从第一季度的结婚登记数据可以看出,吃“回头草”的都市男女真不少。4449对夫妻在离婚一段时间后,决定重归于好,去结婚登记处复了婚。或许,在离婚后,冷静下来,仔细思量后,他们认为,还是原来的那个好。再婚女人比男人更俏那遭遇婚姻破裂后,男士更易娶,还是女士更易嫁?很多夫妻分道扬镳时,可能会说“我不适合你,你可以找个更好的”或者“我和你结婚是个错误,我还有得选”等。那不一定,尤其是对男士来说。第一季度,全市共有101048对情侣登记结婚,有39700人属于再婚。再婚人士中,女士比男士多了2566人。离婚不少是因“小三”搅局第一季度,离婚人数有所增加,共有27535对夫妻前往各区县登记中收离婚。在离婚原因一栏,写的一般只有5个内容,一是草率结合,二是感情不和,三是第三者介入,四是经济纠纷,五是其他。从统计来看,感情不和,仍然是离婚的最大原因,有25517对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新婚姻法实施后,结婚、离婚都属于个人隐私,我们也不过问,只要他们手续齐全。”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现在离婚程序并不复杂,只要双方证件齐全,在债权债务、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协商好了,在婚姻中心一般就是一个登记程序。“而大家写到原因,不愿意说太细,图方便,就直接写感情不和。”而在今年第一季度的统计中,有548对夫妻,因为“第三者介入”登记离婚。实际上,因“小三”介入导致婚姻出现问题的人数,远远超过离婚登记显示的数据。市婚姻家庭情感热线每年接到上千个求助电话中,70%以上与婚外恋有关,“小三”已经成为都市婚姻的一大绊脚石。据介绍,在以前,大多数夫妻即使因为婚外情离婚,也不会直接写出来,要么写“感情不和”,要么写“性格不合”,一般都比较隐晦。而现在直接写出来,说明大家更坦然面对现实了。

  离婚现象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离婚”这一字眼在过去几乎是中国人提也不敢提的话题,因为人们始终认为离婚给家庭带来的是灾难。更有一种激烈的观点认为:好人不离婚,离婚非好人。离婚在观念陈旧的人眼里是“十恶不赦”的事情,封建“从一而终”思想根深蒂固,身边一但有人离婚他们就指三道四。过去受传统道德、经济条件或其它因素的制约,人们对于离婚存在着一定的顾虑和胆怯,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婚姻的社会观念也渐渐发生了极大的改变。日益开放的生活观念和宽松的婚姻观使得离婚这一正常社会现象在中国不再受排斥。中国婚姻法就规定离婚是自由的,受法律保护。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其离婚。另一

  方面,我国直线上升的离婚率,让我们不得不关注“离婚”这个社会现象。离婚案件已经在各法院民事案件中占到很大比例。以本人进行调查的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为例:2003年该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31%,2004年受理的离婚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36%,2005年受理的离婚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42%,到2006年上半年离婚案件的比例已经上升到了48%,在2007年的一项调查中了解到已经上升到52%.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以点带面地看出中国离婚现象的基本情况。下面,我们再来看一组历史数据:一九八零年中国内地结婚七百一十六万六千对,离婚为三十四万一千对,离婚率百分之零点七。至一九九五年,结婚为九百二十九万七千对,离婚则达到一百零五万五千对,离婚率为百分之一点八。十五年间,离婚率上升了近三倍。一九九七年,中国内地离、结婚比率为十三比一百左右,而一九八零年这一比例仅为百分之四点七五。

  一九七九年,中国的离婚率仅为百分之三,而现在是百分之十三左右,从纵向看,中国离婚率上升非常快,但从全世界范围内看,中国尚属低离婚率的国家之一,所以说中国是婚姻家庭关系比较稳定的国家。

  二.主要特点

  .女方起诉离婚案件多。在重庆合川市人民法院2005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的,占整个离婚案件的70%。这说明妇女的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经济地位的上升,以及法律意识的增强。反映了女性反对封建婚姻的束缚,为追求幸福的婚姻和充实的精神生活。要求离婚,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从这点来看,离婚2-

  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人的交流减少,心理压力增大,所以人心灵上由于缺乏交流变的近乎空白。在这种情况下,人的群属性迫切需要个体的交流,需要感情上的富足。而婚姻,家庭也就当然成为首选的避风港。他们希望从家庭中得到慰籍。一旦,这种要求打不到满足,就会导致对婚姻的失望。在这里,离婚只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手段。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仍然突出,并且农村比城市突出。存在这种现象最根本的原因是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比较底,也可能是男方的旧思想造成的,认为妻子是自己的附属品,自己想怎样就怎样,打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没有把妻子当成平等主体来对待。随家庭暴力仍然是妇女维权的热点和难点。从电视连续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我们可以看出暴力、背叛、谎言等已经成为导致当代中国婚姻家庭危机的导火线。由于一方的猜忌、不理解、不信任和不宽容,使另一方在婚姻面前焦头烂额、苦不堪言,也最终使他们走向婚姻的尽头——离婚。

  .草率结婚导致离婚。在此类离婚案件中青年夫妻居多。夫妻双方因婚前恋爱时间短,了解不够,把婚姻视同儿戏,草率结婚,婚后发现对方有许多缺点,自己不能忍受,于是双方常吵架,造成矛盾加深,最终导致感情破裂。一些媒体将这种现象称作“昙花婚姻”。另一类是双方发生一点小矛盾,缺乏沟通,不能互相谅解,草率提出离婚,而对方为了面子,也轻率地同意离婚。以复婚增多来推论青年人轻率离婚是有实据的,对复婚夫妇的抽样调查示,就有9/10的当事人后悔自己“当初离婚太冲动”。很多婚姻仅仅是“感冒”,并没有得“绝症”。其实,有很多家庭是能够挽救的,但是大多数夫妻双方却不懂得如何沟通,如何经营家庭,致使婚姻处于“亚健康”状态。

  .其他原因造成离婚。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的仍然占很高比例。婚外恋不仅十九世纪,即使在二十世纪也同样是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主要理由。“有钱就变坏”、“有权就藏娇”的“陈世美”仍然随处可见。再婚离婚的也有一定比例,因再婚后,在处理对方子女问题时,夫妻双方往往发生争执。近年又出现了一种新型案件,与网友发生恋情,移情别恋而导致离婚。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更多的女性因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遗弃、虐待、不尽义务、酗酒、赌博、吸毒、犯罪、嫖娼等恶习或与丈夫性格不合而急于逃离不幸婚姻。

  手续简化、收费低,也是离婚的催化剂。新《婚姻登记条例》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新的《条例》取消了原来离婚登记需要单位出具证明等繁杂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简化手续,离婚双方只要写好离婚协议书,带上必须的证件,缴纳9元钱的工本费,就可以当场发放离婚证。导致相当部分人群尤其是年4-的婚姻使人如沐春风,不幸的婚姻让人饱受创伤。在幸福与不幸之间,大家自会有自己的选择。但是,在做决定之前,也应该注意下列问题:

  .避免轻率离婚。进一步加强感情的培养和交流。针对婚后一到二年离婚较多这一婚姻危险期,一是婚前双方要加强了解,不要草率结婚;婚后要多交流、沟通,产生矛盾后要相互谦让、包容,多想对方的优点,多检讨自己的不足。在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要冲动地去民政部门或者上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而可以选择另外一种方式——试离婚。“试离婚”是婚姻存续与婚姻解体之间的移行阶段,是一种准备性离婚。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试离婚日子后,平静下来的夫妻两人也许会发现,在他们彼此心里,对方还是像从前一样重要。重归于好后,离婚的事情便不了了之„„,“试离婚”有助于双方婚姻解体后的生活适应和心理调适,给双方提供一个情感空间。

  .做好离婚财产分割。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这时,男女平等的原则不意味着一律平均分配财产。而应该兼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目前我国妇女经济地位相对较低,对女方进行适当照顾,有利于保障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妇女离婚权利的行使,也有利于经济收入较差的妇女克服困难、重建生活。

  .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家庭责任感。教育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观念,倡导“以德治家、以责护家”的家庭文化;教育广大群众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防微杜渐,洁身自好,拒色防变;教育广大群众珍爱家庭,爱护家人,共同把家庭建设成为充满感情的温馨港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核心,幸福、美满的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应该把家庭创建作为维系亲情、遵守道德、传承中华民族美德的重要载体,让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总之,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对结婚、离婚应该报谨慎的态。

  离婚原因文献研究

  随着绝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生活环境以及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国民受教育面的扩大和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绝大多数家庭都过上了相对丰衣足食和衣食无忧的生活。然而,就在我们生活水平日益富足的背后,却出现了愈来愈多劳燕分飞现象。

  据中国民政部门统计,1980年中国离婚对数为34.1万对,1990

  年为80万对,2000年为121万对,2003年为133.1万对,2005年为161.3万对。2007年离婚登记数为320.4万对,而2008年—2010年三年间的离婚登记数分别为356.1万对、404.7万对、451.6万对。从绝对离婚对数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离婚人数增加趋势迅速。2010年的离婚率是2001年的4倍多,增长比例相当快!

  从地区来看,2009年北京的离婚率高居全国首位,高达39%,其次是上海,达到38%,而后依次是深圳,广州,厦门,台北,香港等。从地区上来看,经济发达地区离婚率普遍偏高。

  从离婚者的年龄来看,“80后”已成为离婚的主力军。根据太原市民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2年的结婚离婚比率为15:1,而2009年的比例是7.7:1,2009年的离婚率逐年平均上升了7.2%。在2009年4782对离婚夫妻中,其中有不少都是“80后”的“闪婚、闪离”一族,其中最短的婚姻只维持了十天。

  究竟是哪些原因导致中国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呢?

  一、经济原因

  物质是基础,是精神生活的保障。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不再满足于租房子,做公共汽车。房子,车子逐渐成为了婚姻生活的必需品。以前,房子主要是居住,而现在,房子被人们赋予了安全感,幸福感等意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了房奴,与房奴相伴而来的是压力,而与压力相伴而来的是夫妻之间不断争吵,从而导致离婚。

  追求个性张扬,生活环境的不断宽松,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收入水平的不断增加,生活理念的不断更新,都让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成员有了追求自己个性生活方式的选择,追求刺激追求新鲜的生活成为了越来越多的人的想法,婚外情的发生也越来越到多,从而导致离婚的出现。据统计,婚外情多年来,一直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

  成功是有代价的,代价不仅是加倍的刻苦与努力,也许还有身体的疲备及疏远家庭生活。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精神疲惫导致夫妻双方的交流越来越少,从而导致性生活质量下降。据统计,中国人的离婚案例中,有75%离婚者是因为性生活的不和谐的原因而导致离婚的。

  二、家庭原因

  “80后”闪婚一组的出现,则是使近几年离婚率节节攀升的主要原因之一。彼此之间缺乏感情基础,性格不和,往往出现在结婚后的2-4年左右,随着自我意识的增强和对对方的不容忍,性格的冲突会愈来愈明显,必然导致感情质量下降,如果双方不能接纳或容忍对方,随着夫妻感情的渐渐冷漠,双方也会慢慢走向分手。

  中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生育的政策,使独生子女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越来越低下,男孩女孩不会做家务的大有人在。而且以自我为中心,不关心他人,缺乏爱使很多人无法体验到婚姻的温暖,从而离婚。

  由于工作等的原因,使有的夫妻长期分居,见面少。长期的分居使夫妻双方交流变少,感情变淡,也是导致离婚率增加的原因。

  婆媳不和一直是中国的家庭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许多的家庭式由于婆媳关系不和,使男性夹在中间,既要忍受母亲对媳妇的职责,也要忍受妻子对婆婆的埋怨。久而久之,家庭矛盾会越来越多。

  在生养小孩的问题上也是导致夫妻问题增加的原因。许多女性不愿意生小孩,或者男方及家庭重男轻女的思想使许多的女性感到压力。而且在小孩的教育的问题上,夫妻以及双方父母之间的矛盾也很多。

  三、思想原因

  随着经济的发展的,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地解放,越来越开放。人们对离婚的观念发生了改变。从而导致许多人对待婚姻也不那么严谨,合适就结婚,不合适就离婚。

  新中国建立六十年来对妇女传统观念教育的松绑,让越来越多的女性从传统观念到行为准则都有了根本性地改变。社会进步也给女性带来了同工同酬的平等薪酬制度,这让更多的女性挺起了腰杆,精神和物质上都不再依靠男性生活,男女平等的观念也越来越强,并且在现代家庭,很多女性的成就都比男性高,但中国长期以来的男权主义是很多男性无法屈就于家庭,在事业上又比不过女性,使他们难以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导致夫妻之间的问题增加。

  而且随着女性的思想的解放,她们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面对侵犯到自己的权利时,会采取相应的手段来维护自己。

  四、社会原因

  虽然不是旧时代,包办婚姻不存在,但是在婚姻方面,父母依然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一直是躲在父母的翅膀下生活。当他们一旦因种种问题分手,家长们更是“积极

  参与”。离婚本来是两个人的事,“80后”的离婚却是六个人的事。“80后”从小就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长大。结婚了,房子是父母买的,车子是父母给的,婚姻生活由两个人的变成六个人的。吵架了,不会自己解决就向父母求救,而父母总是说自己孩子的好,说另一个孩子的不是,结果小吵变大吵,小闹成大闹。是夫妻之间的问题在没得到解决的时候,父母方面的问题又来了。

  虽然在思想上寻求到了男女平等,但是在生理上,男性始终占据优势,而且由于男性的工作等的压力,会向女性发泄,使家庭暴力的产生。在一些不稳定的婚姻家庭中,有可能弥合感情的夫妇也会因家庭暴力使受害者与施暴者更加离心离德,促使受害者寻找另外的精神寄托而与他人产生婚外情,最终毁掉原来的婚姻家庭。

  五、其他原因

  因一方生病,死亡,失踪或者吸毒等原因,而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总结

  结婚的夫妻就像两块有棱角的石头,初次相碰难免会被对方铬着,扎着,说不上谁伤着谁,但都不是有意的,即使是经过恋爱的洗礼,结婚也难以避免吵架,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不在是针尖对麦芒,就是要互相适应对方,在铬着的地方挪挪位置,在有刺的地方拂拂平,彼此的互相谦让,慢慢磨平彼此的棱角,这就是磨合。老人总是说,石头再大也压不死螃蟹,听起来好像很别扭,其实这话有道理,因为螃蟹总能找到最合适自己的位置,夫妻也应该是这样的,每对夫

  妻都应该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只有磨合成功的夫妻才能得到幸福。夫妻之间要相互的理解,幸福信任。婚姻才能长久!

  离婚案件调查报告

  一、离婚案件基本情况梳理

  桐庐法院离婚案件在民商事结案中的占比:20xx年11.XX%;20xx年 9.XX%;20xx年9.XX%;20xx年6.XX%;20xx年9.XX%;20xx年10.XX%。除20xx年比例较高,20xx年比例略低外,近六年来案件数量基本持平。我们以每个年度100件案件随机抽取了我院六年间的600件离婚案件进行阅卷,掌握了相关情况。

  1.诉讼主体。原告的男女比率20xx-20xx年分别为(82:18)、(68:32)、(75:25)、(78:22)、(71:29),(83:17),女性起诉的人数基本为男性的二至四倍。

  2.年龄分布。40年代、50年代、60年代、70年代、80年代的五个年龄段的案件数分别为7起、34起、164起、277起、118起,离婚相对集中的年龄段为30岁至45岁。

  3.起诉理由。家庭琐事274起、家庭暴力75起、不负家庭责任57起、57起、离家分居54起、第三者插足48起、闪婚16起、犯罪13起、拆迁利益6起。起诉的主要理由集中在因家庭琐事争吵,性格不合导致双方失和,感情破裂等。

  4.断案方式。法院调解离婚184件、撤诉167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63件、判决离婚66件、调解和好20件。主要结案方式为调解离婚、撤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二、离婚案件特点分析及问题探源

  (一)数据呈现的特点

  1.女性作为原告的比例居高不下。20xx-20xx年的离婚案件中,由女性起诉的案件高达74.XX%。

  2.婚龄愈短的离婚比率愈高。20xx-20xx年抽样的600件案件中,80年代出生的人起诉离婚的数量分别为11、16、17、17、28、29(起)。

  3.30岁至40岁的中年人离婚率最高。70年代出生起诉离婚的277起,占比46.XX%。

  4.再婚成中老年人离婚的主因。40-60年代出生起诉离婚的案件数量虽不多,占比6.XX%,但该年龄段起诉离婚案件中XX%至少有一方是再婚者。

  5.离婚理由趋于多元化。男性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女方离家出走、第三者插足、拆迁利益等方面,但女性起诉离婚的理由却呈现出复杂和多元化。

  家庭暴力已成为危害婚姻稳定的重要因素。不仅有女性以此为由起诉离婚,也有男性以家暴为由诉至法院,并逐渐成为现代离婚诉讼的主要原因。①

  6.调解离婚与判决驳回的案件比例较高,调解和好的案件比例最低。前者占比57.XX%,后者占比3.XX%。

  (二)问题探源

  1.父母不良婚嫁观导致儿女婚姻不幸福。据了解,我县农村地区基本上采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嫁方式。有些父母光看对方家境很少考虑对象的人品与修养,只让儿女双方见上一两面就谈婚论嫁,加之涉及到礼金等经济因素,多数在短时间内就闹离婚。这些不和谐因素势必会带来婚姻风气不正、离婚人群年轻化、法院调解率降低等一系列弊端。

  2.年轻人的婚姻观易受外界干扰。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各类物质诱惑充斥着年轻人的生活,离婚已成为时尚。脆弱的包容心与忍耐力被打破后,往往说离就离。

  3.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文化程度相对不高。文化知识的匮乏会导致其法律意识淡薄,从而走上悲剧的婚姻历程。许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是感到迷惘与不知所措,并未寻求法律救济。对法律的一知半解,既不利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化解。

  4.举证难既不利于法官断案,也不利于保护妇女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在现实审判中,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之类的情形当事人基本无法证明,只要分居时间未到法定条件,法官基本上只能以驳回诉请结案。认定感情破裂已成为离婚案件的棘手问题。

  5.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成为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当事人协商为前提,若协商不成法院则从有利于子女的方面作出判决。另一方面,目前夫妻财产分割主要是涉及到不动产,农村房屋并非夫妻双方共有而是家庭成员共同共有,该问题法院一般不在离婚案件中作出处理,而是让当事人另案解决,但财产问题处理不好,离婚事宜也随之搁浅。

  三、处理离婚案件的建议和对策

  (一)立法的角度——制定专门的家事审判程序

  制定专门的审判程序。当前的法庭模式并不利于婚姻纠纷的解决。首先,法庭最重要的职能就是在当事人不能自行解决争议时,通过威慑力及强制性控制双方激烈争端,但是婚姻纠纷并非单纯意义上的“控制”而是一种“治愈”。第二,法官在处理纠纷时,一般应该严格的按照法律适用三段论的模式做出裁判,这种刚性解决方式并不适用于婚姻纠纷。第三,法官为了保持中立的形象,在法庭上的严肃感某种程度上会给当事人带来压力。而现行的民事诉讼程序也不能很好地适应婚姻家庭案件审理的现实需求,有必要针对婚姻家庭案件的特殊情况,设定专门的审判程序。

  建立专门的婚姻法庭。各地法院可根据当地的习俗设计不同的样式,尽可能形成融洽、易于和解的氛围,给当事人一种亲切、温馨的感觉。法官可以跟当事人平等地坐在一起并非高高在上,让当事人到了法庭能够感受到温暖。婚姻法庭的组成人员除了法官外需要调查员、社区工作人员和适当比例女性的加入,以利于纠纷的解决。

  引入处理婚姻纠纷调查制度。由社区工作者与法官组成调

  离婚纠纷调查报告

  全国民政部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近年来我国离婚数量呈增长趋势,离婚总数从20XX的287.4万对上升至20XX年的363.7万对,其中在民政局的协议离婚数量引导数据总体走势,法院调判的离婚案件略有上升。__市处于长三角中心地带,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发达,近年来婚姻纠纷在数量上升的同时,也呈现出新时期的地域特点。为进一步加强和谐婚姻引导工作,__市妇联与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市民政局联合开展调研,走访了辖市区部分婚姻登记窗口、基层法院及有关社会组织,对__地区和谐婚姻引导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与思考。

  1.数量呈上升趋势。近三年来,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登记离婚总数从20XX年的8680对上升至20XX年的9933,年均增长418件,全市法院一审离婚案件从4060件上升至4482,年均增长140件,市妇联受理的离婚纠纷咨询从844件上升至896件。

  2.主体呈三大特点。一是呈年轻化趋势。近三年,在民政系统登记离婚的主体平均年龄为37.6岁,其中男方平均年龄38.8岁,女方平均年龄36.4岁。25-29周岁的离婚人群呈上升趋势,占离婚总人数比例分别从20XX年的男XX.X%,女XX.X%上升至20XX年的男XX.X%,女XX.X%。二是离婚纠纷高发阶段为婚后5年至15年。婚姻从恋爱的热情期进入了家庭生活的平淡期。三是女性提出离婚比例增加。调研中,基层民政局和法院均反映近年来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占比越来越多,妇联接访的离婚纠纷咨询主体基本为女性。

  3.类型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冲动型。多见于80、90后离婚群体,大部分是独生子女,自我意识强,常因家庭琐事、无端猜忌等原因冲动离婚。二是家长参与型。在年轻群体的离婚纠纷中,父母参与子女婚姻纠纷情况严重,甚至出现父母做主要求子女离婚的现象。三是一方过错型。一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犯罪、家庭暴力、婚外情等问题。四是基础不牢型。主要是闪婚、再婚家庭,一些年轻人和再婚人员,对婚姻不够严肃,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致婚姻基础不牢固。五是技术型。占比较少,多为买房贷款、农村拆迁房分配、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等离婚。

  婚姻家庭是妇联维权的传统工作领域,但离婚纠纷的处理涉及到综治、民政、司法行政、法院、公安等多个部门,进一步推进婚姻和谐,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减少危机婚姻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__地区各个有关部门的重要课题。__妇联也与有关部门联合,探索多部门合作的和谐婚姻幸福家庭引导机制,20XX年初,__市妇联和__市综治委、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和谐婚姻幸福家庭引导机制的工作意见》,尝试以妇联传统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为基础,推进工作内容的前延后伸,向前延展到结婚登记时的课堂引导,向后伸展到离婚分手时调解劝导,通过部门合作,创建一个前后关联、互相衔接的整体工作链条。

  1.多部门合作宣传,构建家庭和睦的婚姻基石。近年来__妇联大力实施“智慧女性、和美家庭”项目,与纪委、体育局、环保局、粮食局、总工会等十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共建,并借助电视台、电台、网络、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广泛传播,构建和谐家文化“知信行”的良性循环。在大氛围的宣传过程中,开展了“小家大爱、幸福行动——平安家庭心理互助计划”和“幸福女性·和谐家庭”心灵关爱工程等项目,通过“小家深化,大爱延伸”的工作方针,综合采用心理干预、行政干预、司法干预等手段,为危机婚姻和家庭开展情绪优化管理和社区家庭互助,通过家庭和睦,牢固婚姻基础。

  2.多部门合作引导,建立和谐婚姻引导机制。开展婚前引导。针对高校学生群体,与学校联合开展树立健康婚恋观的各类引导活动。针对办理结婚的准夫妇,与民政部门联合开

  展婚姻缔结时的宣传引导,适时举办“最美新娘”公益课堂。开展婚内引导。联动民政、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和社会组织联合调处婚姻家庭类矛盾。与公安联合开展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与法院联合的人身保护令制度、诉调对接制度,与民政、司法局联合的登记离婚前调解制度。通过项目创投,引入社会组织开展“暖情——困境婚姻援助”、“建设和美家庭——__反家暴援助行动”、“爱,点亮您的生活”“温馨烛光照我家”等婚姻家庭类项目,为危机婚/:请记住我站域名/姻家庭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开展离婚后引导。以离婚后单亲母亲为目标人群,开展单亲贫困家庭援助行动、单亲妈妈关爱活动、单亲贫困母亲增能计划,对典型家庭(自愿原则)进行集中跟踪互助,组织志愿者进行定期家访,为单亲妈妈和孩子提供心理疏导、人生指导、亲子教育、婚姻指导、情感慰藉、免费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3.多部门合作共建,提升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近年来,__妇联加强与多部门合作共建,不断完善婚姻纠纷调处平台和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有关工作人员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目前,整合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妇联法律援助站、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功能于一体,在全省最早成立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并组建了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婚姻家庭指导师等专业人士组成7支志愿者队伍,采用窗口式、谈心式和联动式服务方式,接受各类婚姻咨询,接受当事人申请和法院委托的调解案件,为产生婚姻纠纷的家庭提供普法、咨询服务,防止矛盾激化、引导合理诉求。同时通过加强纵横联系,增强处理离婚纠纷的有关工作人员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联合__公安局举办社会性别主流化与警察执法专题讲座,组织各级妇联维权干部参加全市性别平等主流化专题讲座,将性别平等意识注入离婚纠纷处理的各个处理环节。

  离婚现象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婚姻的社会观念渐渐发生了极大的改变。日益开放的生活观念和宽松的婚姻观使得离婚这一正常社会现象在中国也不再受排斥。中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是自由的,受法律保护。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其离婚。然而,我国直线上升的离婚率,让我们不得不关注“离婚”这个社会现象。

  离婚案件已经在各法院民事案件中占到很大比例。以本人进行调查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为例:2003年该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31%,2004年受理的离婚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36%,2005年受理的离婚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42%,到2006年上半年,离婚案件的比例已经上升到了48%。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以点带面地看出中国离婚现象的基本情况。下面,我们再来看一组历史数据:一九八零年中国内地结婚七百一十六万六千对,离婚为三十四万一千对,离婚率百分之零点七。至一九九五年,结婚为九百二十九万七千对,离婚则达到一百零五万五千对,离婚率为百分之一点八。十五年间,离婚率上升了近三倍。一九九七年,中国内地离、结婚比率为十三比一百左右,而一九八零年这一比例仅为百分之四点七五。

  二.主要特点

  .女方起诉离婚案件多

  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5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的,占整个离婚案件的70%。这说明妇女的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经济地位的上升,以及法律意识的增强。反映了女性反对封建婚姻的束缚,为追求幸福的婚姻和充实的精神生活。要求离婚,从这点来看,离婚率升高也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

  .农村离婚案件增多

  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富悬殊增大,有些地方经济落后,生活困难,夫妻之间的矛盾加深,常为家中的经济问题发生争吵

  .从年龄上来看,25到40岁的年龄之间提出离婚的较多。

  在调查中,这个年龄阶段提出离婚的占起诉离婚人数的68%。这个年龄阶段的人正处在上有父母要赡养,下有小孩要供养,生活压力大的阶段。夫妻双方遇到困难,不能同甘共苦,不能互相理解,相互鼓励。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经过几年的创业,他们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有实力嫖娼、找情人、包二奶。

  三.主要原因

  离婚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它受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习俗的和当事人的健康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但从离婚的现象看,形成的原因很多,但深入探究它的本质却是共同的,那就是感情确已破裂。而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为家庭中经济问题发生矛盾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婚姻是一种体现成本与收益之间关系的社会现象。一旦,收益与成本不相符合,必然会导致婚姻的破裂。

  由此原因引起的情况,分两类:一类是由于生活困难,生活开支入不敷出,沉重的生活压力使夫妻双方心情焦虑,常有怨气,稍不顺心,便发生口角,长此以往,便形成感情破裂。另一类是经济困难,为了生计,夫妻一方不得不外出打工,一年半载难相聚。并且夫妻一方因环境的变化,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双方即使见了面,也因观点,兴趣不一致而无共同语言,夫妻感情因此而疏远,引起离婚。

  .对婚姻质量要求的提高

  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人们对婚姻质量的要求提高、凑合意识减弱;社会环境的宽松和社会交往的扩大使婚姻当事人的自我选择更自由;家庭的小型化使当事人在婚姻冲突时缺少其他家庭成员的缓冲。现代社会的发展是高节奏的,任何工作都在以极快的节奏和频率在运转。在这样高节奏的社会里,竞争四处可见。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人的交流减少,心理压力增大,所以人心灵上由于缺乏交流变的近乎空白。在这种情况下,人的群属性迫切需要个体的交流,需要感情上的富足。而婚姻,家庭也就当然成为首选的避风港。他们希望从家庭中得到慰籍。一旦,这种要求打不到满足,就会导致对婚姻的失望。在这里,离婚只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手段。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

  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仍然突出,并且农村比城市突出。存在这种现象最根本的原因是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比较底,也可能是男方的旧思想造成的,认为妻子是自己的附属品,自己想怎样就怎样,打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没有把妻子当成平等主体来对待。由于一方的猜忌、不理解、不信任和不宽容,使另一方在婚姻面前焦头烂额、苦不堪言,也最终使他们走向婚姻的尽头——离婚。

  .草率结婚导致离婚

  在此类离婚案件中青年夫妻居多。夫妻双方因婚前恋爱时间短,了解不够,把婚姻视同儿戏,草率结婚,婚后发现对方有许多缺点,自己不能忍受,于是双方常吵架,造成矛盾加深,最终导致感情破裂。一些媒体将这种现象称作“昙花婚姻”。另一类是双方发生一点小矛盾,缺乏沟通,不能互相谅解,草率提出离婚,而对方为了面子,也轻率地同意离婚。

  .其他原因造成离婚

  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的仍然占很高比例。婚外恋不仅十九世纪,即使在二十世纪也同样是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主要理由。“有钱就变坏”、“有权就藏娇”的“陈世美”仍然随处可见。再婚离婚的也有一定比例,因再婚后,在处理对方子女问题时,夫妻双方往往发生争执。近年又出现了一种新型案件,与网友发生恋情,移情别恋而导致离婚。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更多的女性因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遗弃、虐待、不尽义务、酗酒、赌博、吸毒、犯罪、嫖娼等恶习或与丈夫性格不合而急于逃离不幸婚姻。

  手续简化、收费低,也是离婚的催化剂。新《婚姻登记条例》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新的《条例》取消了原来离婚登记需要单位出具证明等繁杂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简化手续,离婚双方只要写好离婚协议书,带上必须的证件,缴纳9元钱的工本费,就可以当场发放离婚证。导致相当部分人群尤其是年轻人,对婚姻缺乏责任感,甚至认为是一种时尚,发生矛盾后,意气用事,草率离婚。

  四.造成的影响

  混沌理论说:大西洋的一只蝴蝶扇动一下翅膀,会带来大平洋的一场风暴。那么离婚,又会带来怎样的一场“风暴”呢?离婚首先是一个家庭的悲哀,是夫妻感情破裂的结果,离婚必然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一些不良效应,甚至是恶果。

  .对子女造成的影响

  父母从已无情感的婚姻中得以解脱,无辜的孩子却在残缺的家庭中失去关爱。父母离婚会给一些孩子带来如生活困难、心理自卑或学习成绩下降等影响,但传媒关于“离异家庭青少年犯罪比例达40%以上” 之类的报道显然夸大了父母离婚对子女的消极影响。与其让子女在父母唇枪舌战、视同路人的完整家庭中战战兢兢地度日,不如在宁静、温馨的单亲或再婚家庭中放松、愉快地生活。

  .对社会稳定性造成的影响

  很多人担心离婚率攀高将导致家庭解体并影响社会稳定。然而,离婚率的高低与社会稳定性之间无必然联系。在短时间,小范围内,离婚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离婚率不是婚姻稳定性的惟一测量指标,婚姻质量才是最重要的婚姻稳定。勉强凑合的低质量婚姻从形式上看是完整稳定的,但实际上潜伏着矛盾。它表明一个死亡婚姻解体了,而另一个新的再婚家庭正在孕育,在新的基础上走向更高层次的稳定。

  五.注意的问题

  婚姻是一叶舟,若要达到幸福的彼岸,需要夫妻真诚配合,患难与共。幸福的婚姻使人如沐春风,不幸的婚姻让人饱受创伤。在幸福与不幸之间,大家自会有自己的选择。但是,在做决定之前,也应该注意下列问题:

  .避免轻率离婚

  进一步加强感情的培养和交流。针对婚后一到二年离婚较多这一婚姻危险期,一是婚前双方要加强了解,不要草率结婚;婚后要多交流、沟通,产生矛盾后要相互谦让、包容,多想对方的优点,多检讨自己的不足。在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要冲动地去民政部门或者上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而可以选择另外一种方式——试离婚。“试离婚”是婚姻存续与婚姻解体之间的移行阶段,是一种准备性离婚。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试离婚日子后,平静下来的夫妻两人也许会发现,在他们彼此心里,对方还是像从前一样重要。重归于好后,离婚的事情便不了了之„„,“试离婚”有助于双方婚姻解体后的生活适应和心理调适,给双方提供一个情感空间。

  .做好离婚财产分割

  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这时,男女平等的原则不意味着一律平均分配财产。而应该兼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目前我国妇女经济地位相对较低,对女方进行适当照顾,有利于保障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妇女离婚权利的行使,也有利于经济收入较差的妇女克服困难、重建生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核心,幸福、美满的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应该把家庭创建作为维系亲情、遵守道德、传承中华民族美德的重要载体,让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总之,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对结婚、离婚应该报谨慎的态。

  近年来,劳务输出已成为诸多农村家庭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婚姻家庭是否会受到冲击,如何预防它的负面影响已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我镇作为县妇联调查点之一,对镇域范围内====年至今的离婚家庭情况作了调查了解,调查发现,离婚呈上升趋势,外出务工对婚姻家庭冲击大。

  基本情况

  =年来有离婚家庭==个,因外出务工离婚的家庭有==个。其中:一方外出务工有==个,双方均外出务工有==个,女方提出离婚的有==个,男方提出离婚的有==个,双方均提出离婚的有=对。

  调查发现,造成农村夫妻矛盾的主要因素有三

  第一是外出打工人员一般年收入在=万-=万元,经商人员更高,和在家乡的收入反差强烈,加之文化程度偏低,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易造成夫妻关系不和谐;

  第二,农村离婚频率较高的年龄段为==岁-==岁,这一代人多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早婚,自由恋爱比例极低,感情基础本来就较差,其中一方一旦“出走”,便会重新审视恋爱、婚姻和家庭,给原有婚姻带来不稳定因素;

  第三,外出务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缺乏必要的沟通,共同语言减少,久而久之感情疏远,很难经得起冲击。

  调查显示,外出务工目前已经成为农村婚姻离婚的主要诱因。在离婚的==对家庭中,因外出务工导致离婚的有==对,占==%。

  调查发现,==%以上是由妻子先提出的,==%由丈夫先提出的,这一比例显示,近年来“休夫”现象呈上升趋势。

  调查显示,随着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及经济的相对独立,女性更重视双方感情和婚姻家庭的质量,很多女性面对不思进取、缺乏家庭责任感的丈夫勇敢亮出“红牌”,特别是当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时,她们往往会选择离婚。从积极面上看,这也体现了现代女性不必靠男人生存的现实,也体现在对待婚姻的观念和态度上的改变。

  调查显示,位居第一位的仍是“第三者”问题。家中留守女性不堪农村繁重的体力劳动,依赖于留守男性,有红杏出墙的现象,外出务工人员受环境影响,思想观念逐渐解放,责任意识慢慢淡泊,面对婚外情,更注重自身生活质量,女性在这一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从而导致婚姻家庭的破裂。每到春节期间,外出打工者返乡后,法院审理的离婚诉讼也呈同比增长的势头。这期间的离婚案件占全年审理案件的==%以上。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要求离婚无可厚非。但大量外出务工导致离婚的背后,隐藏着一些社会现象,高离婚率使子女抚养和老人赡养成为农村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应引起重视。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预防外出务工对婚姻家庭负面影响。

  其一司法部门在加大普法宣传和道德教育的同时,根据新婚姻法合理调处,对于确属感情破裂的尽早促其离婚,对有过错方应在经济上进行制约,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其二,社会和政府应该给农村家庭更多关注,基层政府组织应定期派员走访外出打工者家庭,及时掌握夫妻双方的思想动态,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更多家庭的破裂。

  其三,提倡男女平等,真正实现同工同酬,缩小收入差距。

  其四,社会和政府应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如小孩入学、老人养老、农村劳力问题,创办高质量的全托幼儿园、公寓式中小学校、养老院,并集中组织剩余劳动力完成农村繁重的劳动。

  其五,社会应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夫妻双方同地就业,既有利于长期务工,增加收入,尽可能减少双方差距,又能增进夫妻感情。

  其六,加大经济建设力度,引进资金、项目,富民强县,壮大当地经济,吸引外出务工人员积极返乡投资创业。

  离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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